根據《國務院關於大興安嶺南麓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的批覆》(國函[2012]178號),現將《大興安嶺南麓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印發有關事項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大興安嶺南麓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的通知國開辦發[2012]89號
- 發布機構: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
- 類型:通知
- 文號:國開辦發[2012]89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大興安嶺南麓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的批覆》(國函[2012]178號),現將《大興安嶺南麓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興安嶺南麓片區地處大興安嶺中段和松嫩平原西北部,是國家新一輪扶貧攻堅主戰場之一。《規劃》實施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區域發展帶動扶貧開發、扶貧開發促進區域發展”的基本思路,著力改善基礎設施和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著力發展現代農業和特色優勢產業,著力推進轉移就業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著力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將大興安嶺南麓片區建設成為重要商品糧和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風能利用與煤炭深加工基地、生態休閒旅遊目的地和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
二、請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和黑龍江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按照《規劃》確定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戰略定位、發展目標、空間布局和發展重點,組織編制本省(區)和片區內各縣(市、旗)的實施規劃,確保各項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加強大興安嶺南麓片區跨省(區)協作,打破行政分割,發揮比較優勢,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促進交流合作。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和具體任務,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研究制定貫徹落實《規劃》的具體措施,加大對大興安嶺南麓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制定、資金投入、項目安排等方面給予傾斜。請農業部作為大興安嶺南麓片區扶貧攻堅工作的聯繫單位,加強溝通協調,統籌研究、指導和幫助地方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合力推進《規劃》實施。
四、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按照國務院的批覆精神,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會同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實施情況。 附屬檔案:大興安嶺南麓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2011-2020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2年11月28日